第1条 公司信息交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并配备中间转换机。
第2条 中间转换机(简称中间机)是指与任何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实现物理隔离,独立运行的专用计算机,主要用于将外部信息导入到公司内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外部信息是指除公司内部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以外的各类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包括国际互联网和公共信息网络)产生和提供的资源。
第3条 中间转换机分为非涉密中间转换机和涉密中间转换机。涉密中间转换机的密级根据转换信息的最高密级确定。
第4条 为保证涉密信息的输出相对集中、有效控制,公司涉密信息输出均通过涉密中间转换机输出,并为其安装相应的审计软件,对其使用过程进行安全审计记录。
第5条 涉密信息设备与非涉密信息设备之间、互联网信息设备与不联网信息设备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必须通过中间机进行信息转换,以光盘进行信息传输,并将传输过程直接记录在《涉密/非涉密中间机使用登记表》(见附表BM-07-15)中。
1) 外部信息导入涉密单机必须使用中间机方式进行中转,外部非密信息导入涉密单机,工作流程如下:
2) 外部涉密信息导入涉密单机,工作流程如下:
3) 涉密单机上信息导出到外部,工作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