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保密要害部位应安装防盗门与防盗窗,并配置门禁系统,门禁卡、钥匙只能按需配发,不得转借他人,如果丢失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部门负责人及要害部位负责人,并采取应急处理。
第2条 要害部位入口处设置物品存放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携带具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保密要害部位。
第3条 保密要害部位内禁止使用无绳电话、手机和其它具有无线发射功能的通信设备。
第3条 要害部位内应当配备密码文件柜,用于存放机密级及秘密级涉密载体,必要时(公司涉及绝密级涉密载体时)配备密码保险柜。
第4条 下班前严格执行“四查”规定(查门、查窗、查电、查保密资料是否入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