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含港澳台)无婚姻关系;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历史清白,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无政治、历史遗留问题;
(四)直系亲属和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影响较大的亲友,政治历史清楚,无重大政治问题;
(五)忠于职守,尽职敬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保密观念,无违法违纪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涉密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分的;
(二)受过党纪警告或政纪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三)临时招聘或暂时借用的;
(四)配偶为境外或外籍人员的(不含因公外派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