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部门职责
(一)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及项目负责人对本部门、本项目涉密载体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经批准使用涉密载体的人员,对涉密载体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各部门及涉密项目组,要明确本部门、本项目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等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第二条 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的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 公司应及时建立《涉密载体台帐》(见附表BM-05-01),包含载体名称、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内容。涉密载体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其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