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场试验管理要求
(一)外场试验要指派专人负责保密工作;
(二)试验人员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填写《外场试验审批登记表》(见附表BM-11-01)主管部门必须事先对其进行保密纪律教育;
(三)对试验的有关文件、图纸等涉密载体要统一编号、登记。发至各参试人员的文件、资料等要履行签发手续;
(四)参试人员若临时离开试验场所,须将自己持有的涉密文件、资料、存储介质交给指定的保密负责人保管并履行登记手续。保密负责人需将收到的涉密资料、物品放在有保密措施的部位;
(五)试验中断期间,试验文件、资料、图纸、涉密存储载体及实物由保密工作人员统一收回并集中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部位;
(六)试验完毕时,由保密负责人收回全部有关的涉密载体并按同等密级资料保存;
(七)严禁参试人员个人的移动、录音设备、录像和摄像设备带入试验场地;
(八)严禁参试人员利用各种通讯工具交谈与试验有关事项,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九)试验工作记录务必使用专用的保密本;
(十)试验产品押运,只能由公司安排车辆,并指派安全保卫干事全程跟踪保卫,无关人员禁止搭车。若遇紧急情况或险情,保卫干事及参试人员立即采取措施,设法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请求援助,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和部门。
(十一)兼职保密员负责涉密文件、介质、资料和计算机的具体保密管理工作,协助试验队长进行保密检查、保密宣传等工作;
(十二)其他参试人员对本人业务或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负责。参试人员负责密品的研制、生产、试验、使用、保存、销毁等工作过程中相应环节的保密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