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会议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等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涉密会议的保密管理工作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申报审批、监督检查制度,采取严密的保密防护措施,确保涉密会议的安全。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会议室的安排调剂,对涉密会议的召开、会场布置负有监督审核的职责。
第四条 保密办公室负有协助承办部门制定专项保密工作方案、做好参加人员的保密教育、负责涉密会议保密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