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为加强公司涉密试验的保密管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涉密试验的保密管理工作
2.1 进行涉密试验,试验部门应填写《涉密试验审批登记表》(附件一),并经公司保密委员会主管领导批准。
2.2 试验部门应根据试验内容、试验场所周围环境、参加试验人员情况,会同保密办公室制定具体的保密防范措施与工作要求,并接受保密管理技术防范上的监督和指导。
2.3 试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保密工作。密级较高的试验现场,必须实行出入证制度。出入证的发放、保管要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管理制度。
2.4 试验部门要认真组织参试人员学习有关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
2.5 试验部门指定的保密负责人负责试验现场的载体、文件资料管理工作,试验记录、表格、设备器材应妥善保管,需旅途随身携带时执行公司《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2.6 加强现场参试人员的住宿管理,平时在住处应有人留守值班,留守值班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确保住处存放的密件、密品安全。
2.7 加强现场通讯管理,参试人员联系工作、汇报情况时,禁止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等谈及涉密事项。大型或密级较高的试验现场禁止参试人员携带手机。
2.8 试验现场必须加强录像、摄像的管理,确需录像、录音的试验过程必须由公司指定专人拍摄。拍摄过的录像带、照片、磁带等载体由保密办公室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复制和向外提供。禁止在试验现场使用可拍照手机进行拍照。
2.9 未办理审批手续,任何个人或其他参加试验单位的人员不得进入试验现场参观。准许参观者,试验部门应按规定线路引导。参观人员不得携带录音、录像设备或可摄手机进入现场。